|
风电政策
来源: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间:2024-06-12
近日,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开发投资主体比选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宿松县2024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县2022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20万元以下的2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简称“低收入村”),按照每个村500千瓦标准配置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要求2026年年底之前并网发电。建成后每个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万元及以上。
要求申报企业业绩:风电投资业绩(10分)。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得10分;省内装机容量
加分项:新能源产业业绩(5分)。申报企业在宿松投资新能源产业业绩。申报企业在宿松成立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含股东单位)2023年完成产值1-2亿元,得2分;完成产值2-3亿元,得3分完成产值3亿元及以上,得5分。
全文如下:
国际风力发电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风力发电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风力发电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风力发电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
风电头条 2小时前
中国能建华北院、天津电建 3天前
中国葛洲坝微言 2025-07-16
图片正在生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