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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
来源:鹭能保
时间:2022-10-11
这一期,我们来了解一下有哪些保险能够转移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
一、国内海上风电保险现状
近年来海上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开发规模不断扩大、风险保障需求不断扩大、保障要求不断提高,那么海上风电保险的情况如何呢?
国内的海上风电保险始于2008年东海大桥海上风电的开工建设,当时国内多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接了东海大桥风电场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目前,已进入国内海上风电行业的主要是人保、太保、平安等中资大型保险公司,为了降低、分摊承接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这些保险公司普遍采用联合共保的形式,还会与国际再保签订分保协议,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部分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积累了一定的海上风电保险经验,甚至在其传统陆上风电业务内专门成立海上风电业务部门,积极挖掘海上风电产业风险保障需求,创新海上风电保险业务模式,提升承保能力,加强对海上风电项目安装调试运营各环节的风险保障。
二、海上风电项目的保险方案
海上风电项目保险从安装调试到运营,涉及水险和能源险中的许多领域,安装调试期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带第三责任险)、设备运输险等,运营期主要是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等,另外设备厂商可能会购买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01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海上风电项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该险种主要预防在建设期可能出现的极端气象灾害对在建海上风电场及临时堆场的设施、设备造成的损坏。
由于前期国内海上风电项目较少,保险公司对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评估较高,保险费率居高不下。近几年,海上风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费率一般都在5‰-7‰左右(抢修工程例外),随着国内海上风电项目规模的扩大,保险市场的费率水平略有下调,当然费率不是固定的,它受免赔额、赔偿限额、海域自然条件、施工单位经验等因素的影响。
02海上风电运输险
海上风电运输险是以运输途中的风机机组及其附件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与陆上风电不同,海上风电的运输模式包含陆路、水路,水域涉及内河和近海,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设备刮擦、落水、进水等风险。运输险一般由设备运输单位直接购买。
目前,国内海上风电项目设备运输险保单主要由原陆路货物运输险、国内水路运输险及海洋运输险衍生融合而来。根据每一运输工具的最高保额、免赔额、运输路径风险、运输载具状况等,以保险标的金额为基数进行计费,保险费率为1.5‰至5‰不等。
03财产一切险
财产一切险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的损失。根据海上风电场所处的海域环境、风电机组基础形式、风电机组可靠性、免赔额等因素确定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在1.5‰至2‰之间。
04机器损坏险
机器损坏险一般在海上风电场出质保后与财产险搭配投保。主要保险责任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不当;材料、材质或尺度缺陷;制造、装配或安装缺陷;操作不良、疏忽或怠工;物理性爆炸、电气短路、电弧或因离心作用所造成撕裂等。
考虑到国内海上风电机组的技术还不够成熟,保险公司在费率方面可能较为慎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海上风电机损险费率可能远高于陆上风电,实际费率可能在3‰至5‰之间。
05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在公众活动场所因非故意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风电场作业环境复杂,存在公众责任事故风险,公众责任险可以转移这些责任。
06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规避用工风险的护身符,员工在海上风电项目的安装调试运行中出现职业病、致伤、致残或死亡等情况,企业需要承担的医药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赔偿,都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的保额进行赔偿。
人身意外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海上风电项目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施工船舶碰撞、火灾爆炸、吊装事故等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来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持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海上风电在国内起步较晚,缺乏历史风险经验,雇主责任险或人身意外险能够较好地解决可能面临的劳资纠纷,保护企业利益。
07风电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是对风电设备供应商所产生成套风机因制造、销售或修理的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致使风电场遭受的如修理、重新购置等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目前,由于对风电设备质量的担忧,保险公司对承保这一险种比较谨慎,所以这一险种的保费比较高,除了装机容量较大的机型,国内鲜有风机厂商会购买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除了以上介绍的保险,风电场的承包商或风电设备的供应商还可以投保现场施工单位的财产险、施工机器保险、船舶保险等险种规避风险。
三、海上风电及保险的发展展望
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个部门共同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海上风电装机规模有望在“十四五”末期达到60GW,新增市场空间广阔。
但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较大,风险点较多,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加强风险点的管控,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预判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海上风电项目的风险,增强保险公司的信心,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进入海上风电领域,扩大风险保障领域,为海上风电产业安全稳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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