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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新能源消纳能力分析

来源:黑龙江科学

作者:沈松辉

时间:2020-10-26

本文大纲

一、风电出力历史数据统计

1、风电消纳压力越来越大,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呈下降趋势,而弃风率居高不下

2、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由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等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

二、光伏出力历史数据统计

1、黑龙江省光伏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并于2017年出现爆发式增长,光伏消纳形势趋紧

2、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含已纳入规划或完成核准的项目)

三、新能源消纳前景分析

1、国家相关政策

对黑龙江省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要求:2019年全省弃电率控制在8%,2020年全省弃电率控制在6%

2、开展风电、光伏项目的相关通知

黑龙江省共涉及7个风电平价上网项目(1000MW)和8个光伏平价上网项目(1650MWp)

3、消纳形势分析

(1)全省新能源消纳形势较好,2020年弃电率能够基本满足《行动计划》的相关指标要求

(2)预计2020年全省弃风率约为12.72%~14.15%,不能满足《行动计划》相关指标的要求

(3)全省弃电率均大于10%,不能满足《行动计划》相关指标的要求

文章速递

随着风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逐年增加风电装机容量,致使风电消纳压力越来越大,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呈下降趋势,而弃风率居高不下。2017-2018年黑龙江省通过完善风电消纳日分析机制、严控供热末期火电机组运行方式、参与弃风电量现货市场交易等方面深挖风电消纳能力,加之扎鲁特投运后外送电量的增加,以及省间联络线的大力支援,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有所回升,弃风率下降,2018年全省弃风率已经降至4.4%。2016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由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等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该通知要求,2016-2017年黑龙江省被定为红色预警区域,由于2017年全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907h,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黑龙江省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1850~1900h,且弃风率有所下降,2018年,黑龙江省已由红色预警区域转为橙色预警区域。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2019年,黑龙江省已由橙色预警区域转为绿色区域,可依照规划有序建设。

随着光伏(太阳能发电系统)发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黑龙江省光伏装机容量逐年增加,并于2017年出现爆发式增长,光伏消纳形势趋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和大兴安岭地区属于Ⅲ类资源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为1900h,全省其他地区属于IV类资源区,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为1850h。此外,通知明确提出,除资源条件影响外,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含已纳入规划或完成核准的项目)。2018年,受光资源较差因素影响,全省光伏利用小时数为1311h,未达到国家要求保障利用小时数,电网未发生弃光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2018年全省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绿色。

根据《2019年度黑龙江省电网运行方式》,2018年,全省通过落实《东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行规则》,提高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容量超过1000MW,并完成省内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容量1900MW,增加调峰能力515MW。此外,全省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高岭直流、鲁固特高压系统等通道输送能力实现风电现货交易电量6.5亿千瓦时,并充分利用东北区域电力备用共享机制,积极寻求跨省调峰支援,利用省间联络线支援多消纳风电量7.1亿千瓦时。通过2018年电网落实新能源消纳的实际举措,进行了全省新能源消纳情况分析。

对黑龙江省清洁能源消纳的目标要求2018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此外,对黑龙江省清洁能源消纳主要目标要求:2019年全省弃电率控制在8%,2020年全省弃电率控制在6%。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19年度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的通知》,黑龙江省共涉及7个风电平价上网项目(1000MW)和8个光伏平价上网项目(1650MWp)。

根据上述边界条件,经电力系统运行模拟方法分析,在考虑上述风电和光伏项目后,预计2020年全省弃风率约为7.90%~8.58%,弃光率约为0%~2.59%。分析结果表明,全省新能源消纳形势较好,2020年弃电率能够基本满足《行动计划》的相关指标要求。

考虑到风电现货交易存在较大变数,若不考虑风电现货交易对全省新能源消纳的影响,在计算上述项目后,预计2020年全省弃风率约为12.72%~14.15%,不能满足《行动计划》相关指标的要求;全省弃光率约为0%~5.43%;全省弃电率均大于10%,不能满足《行动计划》相关指标的要求。

为合理促进全省新能源,特别是风电的有序消纳,避免全省风电发展再次转入橙色乃至红色预警,应加快推进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并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充分发挥高岭直流、鲁固特高压系统等通道输送的能力,提高黑龙江省新能源的现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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